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6年4月12日在紫光大楼一层116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以3票全票赞成,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5年度监事会报告》
    二、通过《200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三、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
    以上预案需经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监事会就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合理;未发现公司董事、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2005年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在收购、出售资产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价格,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有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遵循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和操作程序,关联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通过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