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价局昨日组织召开“建立本市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听证报告》递交方———上海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明确表示,运价调整收入不用于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只用于消化油价变动因素,确保驾驶员收入水平不受油价上涨的影响。
    申请方提出了两个运价油价联动计算公式。申请方表示,在实际运用中,可根据油价变动情况单独或同时使用两个公式。
    具体举例来说,如果起租费由10元调整为11元,公里单价由2元调整为2.10元,调价幅度为6.7%%。初步测算,对乘客和驾驶员的影响如下:(1)对乘客来说,车次平均运价由21.2元上升到22.6元(按平均乘距6.3公里计算),平均每车次多支出约1.4元。(2)对驾驶员来说,按此运价可消化4.33元/升(平均油价)水平下新增的燃油费支出。
    20名正式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多数代表认为方案设计合理,兼顾了国家、企业、驾驶员和乘客等社会各方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