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很有幸请到东方基金研究总监季雷先生。这次我们就证券市场新股发行,这个我们很关心的问题,请季总谈谈。首先我们分三块来说这个问题,第一个关于公司首发的质量问题,只有好的企业才会有好的市场,前几天再融资首发已经开展起来了,季总您认为IPO是否也有这样的趋势,门槛降低了是不是不好的企业更容易钻空子了?
季雷:意见稿已经出来了,分三步走,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门槛降低也是目前中国市场的一个选择,经过IPO,由于中小企业板还有主板的发展,中小企业板的门槛降低是一个必然的选择,它也会带动一个整体的门槛降低。 大家担心的就是可能门槛降低会有一些业绩不好的企业钻空子,我认为业绩不好的企业钻空子主要还是一个法律监管的问题。从中国的证券历史发展来看,门槛高的发展阶段,我们也看到很多业绩不好的企业,并且最终被证明业绩不好的企业,为了争取上市的额度,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包装进入了市场,造成了投资者巨大的损失。
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由于市场监管机构能力的提高,还有监管覆盖面的加强,还有各类市场投资者的投资理性逐步走向成熟,通过价值投资来进行企业选择,已经深入各位投资者的重要的投资理念当中。门槛降低以后,可以让更多的中国急需资金发展的企业能够得到融资的机会,能够使他们的业绩在资本市场的支撑下,获得一个好的发展。所以我们认为门槛降低不等于没有门槛,因为降低以后,只是说我们能够提供更多的机会,也符合我国当前的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过程。因为很多企业可能现在业绩不太好,我们认为收益还不是特别高,但是是有发展潜力的。
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说有一些是现金流企业,有一些是民间企业,采用这个手段极耗用资源,但是利润很低,这个时候市场应该相应的对他们进行一些扶持,就是降低门槛,提高覆盖率,这是整个经济覆盖率的重要的想法,包括出发点,实际上这也是国际接轨的选择。
业绩不好的企业它应该受到的惩罚是通过监管来实现的,这方面可以通过监管制度还有发行询价制度进行完善。有一些企业不是我们讲的简单的收益不好,很有可能是造假,或者是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那些企业,我们应该通过制度上的检验,让他在发行当中择价,或者甚至最终导致IPO发行失败,这样就起到保护投资者的作用。
我想合理的市场应该是能够使不同的企业都能获得发展的机遇,然后对不同的发展阶段、收益情况,进行合理的定价,我想业绩不好的企业钻空子的难度也是很大的。因为如果他还是使这样的业绩使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那么我想他的管理层应该采取很大的惩罚性的措施,从制度监管的角度去控制这样一个漏洞。
主持人:监管的能力要加强。
季雷:对,目前情况下投资者手中也有几大工具,过去我们也使用过,一个是法律的民事赔偿制度,还有就是监管机构也在不断的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加强各方面的信息披露的监管。还有我们看到投资者保护基金的逐步运作,这些方面都给投资者解除了一定的后顾之忧。
从我的角度来理解,门槛高,原来只是一种政策的选择,怎么叫政策的选择呢?当时因为在一个市场幼稚的阶段,必须通过强制性的手段来达到对投资者的保护作用,设置一个高门槛,让一些企业能够明显的显示出相对其他企业的好跟不好。当前情况下市场已经逐步具备了它的能力,能够选择企业的能力。我想让更多的企业获得发展的机遇,也是为了促进整个证券市场对国民经济的贡献。
真正做到资源配置的优化,让企业,尤其是让小的企业在发展阶段能够获得真正的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的支持。因为很多中国小的企业确实很难从银行的角度来获得他的发展机遇,这在发达国家来看应该说不是一个很合适的方式。基本上以上就代表了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个看法。
主持人:我们记得去年证监会发表了一个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文件,那些一年盈利,二年亏损,到现在还没有恢复过来的公司,面对新股发行,您认为该如何避免这一点?
季雷:我认为上市问题,投资者提出来应该是有统计的资料可以支持的,我们大量的研究也表明确实存在业绩下滑的特征,可能不同年代发行的股票,它的情况还不一样,可能2003年以后好一点,前期可能差一点。这里面可能跟原来发行的机制也有关系,因为中国原来的发行是一种额度制的,有很多企业可能为了上市而做了很多这方面的安排,也等待了很长时间,对他们的项目来说,他们也错过了很好的融资机会。
这方面原因很多,现在也不能一一说明。这方面我想随着全流通市场的解决,上市公司将来业绩考核会跟市值很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包括我们国有企业,我们的国资委都在形成这方面的考核标准。这方面我想投资者跟公司的管理层就会同时关注自己的业绩表现跟市值表现。一定程度上现在的股权激励的安排,我想也会对我们认为的管理层委托代理关系有一个非常好的安排。
我想这方面也可以简单的说一下建议,建议新股发行时,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因为从股改当中我们已经看到可以做出一定形式的承诺,因为这已经在股改当中广泛采用了,对它的公司业绩和未来进行了一个揭示,对投资者进行了信息披露,让投资者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来避免损失。
能够看到真实的公司的一面,即使好跟坏也只是定价问题,而不是互相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一方获利,一方损失这种情况。我想投资者应该随着这个市场的发展,逐渐建立起信心,我们毕竟手头也有几大武器,刚才已经说到了,监管机构对信息披露逐步严格的监管,包括对它的季报、年报、半年报,更多内容的完善跟丰富。
还有一个就是说法律的民事赔偿、集体诉讼的制度也在推动、完善起来,而不是停留在形式上的做秀。这方面如果能够做一个集体的民事赔偿制度可能会加大对那些管理层的压力,促使他能够按照大家设定好的游戏规则来进行。
还有一个就是投资者保护基金,也是投资者经过多年的努力才获得的这样一个自我保障的设施。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广泛的来源,包括新股发行各方面的,我想它能够起到像保险公司的作用,对投资者一些特定的保护。
(责任编辑:陈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