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6年4月18日收盘时,燕京啤酒发行的"燕京转债"尚有20,113,500元
未转股,"燕京转债"流通面值已少于3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在本公告
公布后"燕京转债"将停止交易。
    公司目前已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
记日为2006年4月19日,公司董事会已申请自2006年4月20日起至股权分置改革
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和"燕京转债"停牌。
    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之前,"燕京转债"持有人均可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无论"燕京转债"是否停牌)按转股的程序申请转
股,自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起至改革方案实施结束之日"燕京转债"将暂停转股
。此外,"燕京转债"停止交易后、转换期结束前[转换期自2003年10月16日(含
当日)起至2007年10月16日(含当日)止],持有人仍可依据约定的条件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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