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 第十二号》的要求,现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程公告如下: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4月6日经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含有外资股份的银行类公司,应在公告改革方案实施前取得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目前,公司尚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批复。此外,部分法人股东的更名和代付事项尚在办理中。
    公司将在收到上述批复和办理完相关事项后,及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商定改革方案实施的时间安排并公告,争取公司股票早日复牌。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