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4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4月19日在本公司一楼小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山东鲁润宏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山东鲁润宏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泰安分行东岳支行提供人民币叁仟万元的短期贷款担保,贷款时间和担保期限以银行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的期限为准,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山东鲁润宏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订保证合同,待具体实施再作详细披露。
    2、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