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FRI-DRC)主办的第二届中国金融改革高层论坛,2006年4月22-23日在北京隆重召开,此论坛主要围绕金融开放背景下的市场改革与企业治理这一主题展开,搜狐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频道作为联合承办机构为论坛做了独家网络直播,以下是从现场发回的报道:
孙鲁军(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副司长):
大家下午好,非常抱歉,今天下午的演讲者应该是邹林司长,邹林司长临时有事。今天演讲的题目有所变化,大家看出来,当前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和外汇管理改革,但是主要的问题仍然围绕外汇管理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今天下午讲四方面的情况:第一,当前我国外汇收支形势。第二介绍一下现行我国外汇管理体制的特征;第三是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城有什么看法;第四是近期出台的几项资本项目管理政策。
首先介绍一下我国外汇收支形势。从这张图可以看出,1994年到2005年6月份,我国国际收支发展变化情况。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从1994年以来,也就是1994年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以来,除了1998年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以外,资本项目出现了63.8亿美元的逆差,其他所有都出现了顺差局面,而且顺差是逐年增加的。资本项目从1999年的51.79亿美元增加到2004年的1107亿美元。从2001年开始,资本项目顺差逐渐取代经常项目顺差,成为决定了整个国际收支顺差的一个最主要的因素。大家可以看一下,2001年经常项目顺差是174,资本项目顺差是347,到了2004年,经常项目是686亿美元,资本项目顺差是1107亿美元,但是去年的情况,由于贸易顺差大幅度增加,经常项目顺差又再次取代了资本项目的顺差,成为决定国际收支的主要因素。
正是由于资本项目和经常项目顺差,国家外汇储备变化,从1993年12月31号211亿美元到1994年外汇储备体制改革增长到620亿美元,到2004年急剧增长到6099亿美元,去年年底达到了8189亿美元,到了上年末达到8188亿美元,这是外汇储备增长情况。
大家看一下,境外资本流入的情况,也是逐年增加的。资本流入在1994年是618亿美元,到了2004年急剧增长到3434亿美元,这是一样的变化,是相当惊人的。从资本流入结构的变化情况来看,我们大体上可以分为三大类的项目,一类是直接投资,一类是证券投资,还有一类是其他投资。从资本流入结构情况看,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在1994年的时候,直接投资是338亿美元,到2004年的时候,增长到609亿美元,但是从证券投资来看,1994年是45亿美元,到2004年是20个亿美元。再看看其他投资,1994年的时候235亿美元,到了2004年就增长到了2622亿美元。由此可以看出来,在资本流入结构里,资金投资所占份额是逐渐下降的,其他投资较大幅度增长,尤其是其他投资已经成为资本流入的一种主要形式。
再看看外债余额变化情况。1994年是928亿美元,到了2004年是2475亿美元,到了去年年底是2800多亿美元。在外债增长变化过程中,我们也注意到一个很显著的特点,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外债增长比例非常高,在整个外债余额的比例中逐年增加。大家可以看一下,2004年的时候,整个国家的外债余额是2475亿美元,短期外债是1232亿美元,占了53%多。到了2005年,外债余额是2800多亿美元,短期外债是1400亿美元,占了比例达到55.3%,这是相当高的比例。
再看看汇率变化情况,人民币汇率变化情况来看,从1994年人民币汇率改革以后,大家可以看以下,1994年1月1日实行汇率并轨,一次性贬值50%左右,到了8.7元,1994年到1998年的2月份,人民币出现缓慢回升过程,升值4%左右。由于1998年受到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人民币汇率基本上保持稳定状态。大家可以看看这个变化曲线是相当稳定的。
去年7月21日,对人民币形成机制进行改革,从运行情况来看,人民币汇率出现了有升有降的双向小幅波动趋势。大家可以看到,这张图基本上是直线的变化。从去年的7月1号到今年的4月21日,形成波浪性的双向波动曲线。
简要总结,当前我国外汇收支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持续双顺差,国际收支不平衡矛盾加剧。二是境外资本净流入明显增加,首先是直接投资形式日益多元化,外资并购方式流入的资金明显增加;其次是非直接投资性的资本流入占比显著增加;人民币汇率出现小幅双向变动,保持基本稳定的态势;国家外汇储备增加较快。
用很短的时间给大家介绍一下当前我国外汇收支变化的一些情况和特点。下面介绍一下当前我国外汇管理体制到底是什么样的形势。
当前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经常项目实现可兑换,资本项目仍实行一定的管理。大家已经知道,1996年12月1日,中国宣布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从此以后,对货物进出口贸易、服务贸易项下的对外支付和转移不再实行汇兑限制。也就是说,进出口贸易和服务贸易项下的外汇转移只要是真实的,提出有效的凭证,就可以从自由外汇帐目中支付或者购汇支付,不会受到任何限制,但是对资本项目管理来说是不一样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还要实行一定的管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把资本项下的交易分为43个项目,我们在2004年年底的时候,对这43个项目做了一个评估报告,情况是这样的,在这43个资本项目交易中有11个项目已经实行了可兑换,较少限制的项目有11项,较多限制的项目有15项,严格管制的项目有6项,主要是非居民在中国境内投资货币市场和衍生产品工具、以及居民和非居民个人之间的商业借贷行为等等。
第三个问题,如何看待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问题。近几年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国际收支状况好转,在资本项目管理下面推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稳步地、分步骤地推进资本项目项下可自由兑换的进程。主要的措施我给大家介绍一下:
1.进一步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主要有以下几个内容,一是扩大境外投资购汇额度。2004年,境外投资购汇额度是33亿美元,2005年增加到50亿美元。二是进一步下放省级分局的审核权限,同时简化了境外投资的审核程序。原来是对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核,在等值300万美元以上的都必须由省级外汇管理局进行审核,然后再上报到国家外汇安全总局进行最终的核定。去年,我们把限额进一步扩大到一千万美元,也就是说,一千万美元以下的在省级分局审核就行了,不用再上报到外汇总局来审核。三是允许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外投资过程中获得的利润不再强制性地调回境内,允许他留在境外进行再投资。四是除了允许境外投资企业用自由外汇资金进行投资以外,还可以用外汇贷款,用人民币购汇来解决境外投资的资金问题。五是根据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外融资难的问题,去年出台了一项政策,对境内银行,包括外资银行,给境外投资企业提供的融资性对外担保的管理方式,由逐笔审核调整为余额管理,也就是说,在外汇局核准的余额范围内,银行可以自主地根据企业情况对他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无须经过外汇管理局的事前审核。最后一点是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包括中资企业集团对其境外成员公司进行境外放款运作,以解决境外企业资金短缺问题。
2.促进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一是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QFII),大家知道,这是在资本市场完全开放之前实行的过渡性的制度安排,我们是从2003年开始实行QFII制度的,初始的投资额度是40亿美元,去年开始增加到100亿美元,截止到目前,已经有39家QFII机构,其中有35家已经获得外汇局的投资额度,总共是62.3亿美元。QFII制度的引进对于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的保障,引进价格投资理念,进一步完善一些中介机构的服务都起到积极作用。下一步我们还会采取一些有效措施,总结QFII制度实施过程中的一些经验和教训,对于QFII制度的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2005年,我们允许了IFC和亚洲开发银行发行债券,一个是11亿人民币,一个是11.3亿人民币,总共21.3亿元人民币,在引进国际开发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我国就外国投资者对境内上市公司战略投资有关外汇管理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3.放宽了个人资本转移的限制。在2005年年初的时候,我们出台了一项关于个人资本转移的规定,允许原来的中国居民移居到境外以后,他在中国境内拥有的合法财产变现成人民币以后可以购汇,在金融投资方面,我们在2004年和保监会一起出台了保险公司境外资金运用的暂行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以他的自有我外汇资金进行境外投资,同时对社保基金也允许他在核准的范围内进行境外金融投资。总的来说,人民币可兑换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他的推进必须要中国经济的发展、宏观调控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的完善,以及市场主体风险承受能力的进一步加大密切相关,而且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城改革必须和国内资本市场改革、金融体制改革以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改革配套进行,稳步地加以推进。下一步,外汇管理局会根据整个国家宏观经济改革的进展情况,根据整个国际收支的情况稳步地、分步骤地推进人民币可兑换的进程。
第四个问题,简要介绍一下近期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调整的有关内容和最新进展情况。大家都知道,在4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一个公告,对六项外汇管理项目进行调整,涉及到资本制度,有以下三项,一是允许境内银行代客外汇境外理财(相关:证券 财经)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和居民个人人民币资金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第二条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在一定额度内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自有外汇,用于在境外进行包含股票在内的组合证券投资。第三是拓展保险公司境外证券投资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购汇额按保险机构总资产的一定比例进行控制。第一项政策调整,经过人民银行银监会的努力,已经于4月17日正式对外宣布了实施办法,也就是说,可以正式开始运作了。第二项和第三项,基金管理公司的证券机构和保险公司等等,我们目前正在加紧时间和保监会、证监会等相关部门一起拟定管理办法,逐项加以落实。
下面是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4月17日,人民银行、银监会、外汇局联合下发《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这个《办法》主要是对银监会和外汇局对于这项业务的管理权限、市场准入、购汇额度以及汇兑管理和风险管理进行明确规定。在《办法》里规定,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市场准入和业务管理是由银监会负责审核,而且代客理财业务的风险也是由银监会负责。
外汇管理局主要是对银行在代客理财过程中,和境内机构和境内居民个人的人民币,给他设定一个购汇额度,同时对于理财以后在本地收益情况的汇兑如何进行,在《办法》里有明确规定。代客理财自以由自由外汇进行,也可以人民币购汇进行,外汇管理局给有资格从事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银行规定一个购汇额度,银行净购汇额不得超过外汇局批准的购汇额度。但是也明确了,如果用境内机构和个人自有外汇代客理财业务部首投资额度限制,购汇额度是人民币理财项下的购汇额度。第二是明确了对购汇境外理财,银行可以想投资者发行以人民币标价的理财产品,统一办理购汇手续。这一点就非常明确了,购汇的主体不是境内机构和个人,是由银行来统一购汇的。第三是购汇理财以后,它的资本金和收益回来以后如何处理,如果你的本金是用人民币购汇来的,那么你仍然由银行办理结汇以后,把人民币资金支付给境内的投资者,如果你是用自有外汇进行理财的话,那么资金汇回以后,既可以划回到原来投资者的境内帐户里,也可以划回到投资者指定的帐户里,不会受到限制。最后还明确了,银行可以通过远期结售汇等业务对冲和管理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汇率风险。
而且,为了避免和减少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我们还明确了双托管制度,也就是境内托管和境外托管双重托管制度,来保证资金的安全,尽可能降低风险。最后明确了,对于这个投资额度,外汇局可以根据国际收支的情况,对于外汇购汇额度进行调整。
最后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丁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