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18日与宁波双圆有限公 司(下称:宁波双圆)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即从 2005年度-2007年度)],约定由公司向宁波双圆提供铝材,每年不超过1500吨, 占公司总销售额的10%以内;宁波双圆向公司提供铝材角料,每年不超过500吨 ,占公司总采购额的3%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