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6年4月18-21日在成都名雅山庄,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或授权代表4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邹平安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通过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议,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反映公司2005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按照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5年度审计报告,在本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中对公司2004年度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3、通过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通过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