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4月25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881660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38%。其中非流通股881503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37%;社会公众股东1人,代表股份1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5%。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6年3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会议由董事长罗庆红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股份数881660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其中非流通股赞成88150377股,反对0股,弃权0股;流通股赞成157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股份数881660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其中非流通股赞成88150377股,反对0股,弃权0股;流通股赞成157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05年公司完成主营业务收入26,2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3.85%;实现净利润30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8.61%;全年发电量4.697亿度,售电量5.925亿度,售气量1503万方,售水量1072万吨,分别为计划的112%、102%、111%、102.1%。公司2005年度的会计报告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赞成股份数881660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其中非流通股赞成88150377股,反对0股,弃权0股;流通股赞成157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指母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33,109,155.1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731,065.18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9,840,220.28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3,310,915.51元,按净利润的5%提取法定公益金1,665,457.76元。在提取以上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剩余未分配利润44,873,847.01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赞成股份数881660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其中非流通股赞成88150377股,反对0股,弃权0股;流通股赞成157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股份数881660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其中非流通股赞成88150377股,反对0股,弃权0股;流通股赞成157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变更募集资金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06年3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变更公告》。
    赞成股份数881660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88%。其中非流通股赞成86182693股,反对991692股,弃权0股;流通股赞成157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7、同意聘请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审计机构。
    赞成股份数881660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其中非流通股赞成88150377股,反对0股,弃权0股;流通股赞成157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股份数881660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其中非流通股赞成88150377股,反对0股,弃权0股;流通股赞成157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9、审议通过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融资方案。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06年1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赞成股份数881660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88%。其中非流通股赞成86182693股,反对991692股,弃权0股;流通股赞成157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田原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