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由于公司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自2005年4月4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根据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05年度审计报告(厦门天健华天所审(2006)GF字第0026号),报告确认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5,658.7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331.46万元,2005年末每股净资产为4.05元/股,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为3.89元/股,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已经好转,主营业务运转正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5修订)第13.2.6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原因已经消除,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申请撤销特别处理。
    2、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如下:
    本公司于2005年年报中承诺拟于2006年4月份启动股改程序。目前公司已选定保荐机构,并制定初步方案上报福建省政府有关部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有关部门审批后,公司将于2006年5月底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