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新财富》500富人榜”的候选人需要满足4个条件:在中国成人、来自商界、个人财富不低于4.5亿元、主要业务在内地。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加,上榜富人的个人财富最低标准也在不断增加:从2003年的2亿元,增长到2004年的2.4亿元、2005年的3.5亿元,今年则提高到4.5亿元。
(责任编辑:孙可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