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排名上市公司范围:在2006年3月27日之前已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
2、个人财富计算办法: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权比例×总股本×2006年3月31日收市股价。“股改富人榜”中,个人财富仅为其持有的国内上市公司股权的市值,并非个人所拥有的全部财富,因此,与“2006年《新财富》500富人榜”列示的金额可能有所不同。
3、数据来源:对在2006年3月27日之前已公布2005年报的上市公司,以2005年年报为计算数据来源;对在2006年3月27日之前未公布2005年年报的上市公司,以2004年年报为计算数据来源。
(责任编辑:孙可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