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江苏无锡市教育局日前出台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6条意见,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学校公有民办的问题,无锡教育部门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公有民办学校必须在一年内退出。
无锡市教育局此次首次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学校不再举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 已经举办的,必须在一年内退出,从2007年秋季招生开始,必须按照公办或民办运行。如果公有民办学校要变成纯民办学校,必须做到“四独立”和“一分离”,即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独立办学业证书;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要与公办学校相分离。
对于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也要做到“四独立”和“一分离”,严禁举办“校中校”、“校内班”,凡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民办学校,今年一律停止招生。
(苏平)
《华东新闻》 (2006-05-17 第02版)
(责任编辑:田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