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10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并送红股0.2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并送红股2股。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扣税前0.10元,扣税后0.09元。
    ● 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23日
    ● 除权(除息)日:2006年5月24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年5月25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5月30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已经2005年4月12日召开的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四次股东大会(2005年年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发放年度:2005年度
    发放范围:2006年5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利润分配方案:以200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4,632,9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并送红股2股,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并送红股0.2股,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其中,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国家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法人股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三、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23日
    除权(除息)日:2006年5月24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年5月25日
    红利发放日:2006年5月30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6年5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派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同时对代发的无限售条件个人股东每股现金红利金额进行所得税税项扣除,扣税后实际每股现金红利为0.09元。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国家股)现金红利亦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不进行所得税税项扣除,每股现金红利为0.10元。
    3、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法人股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本公司不负责所得税代扣。
    4、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未办理指定交易的A股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该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
    5、公司将于2006年5月24日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将所分派股份直接计入股东帐户。
    6、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
变动前 本次送股 变动后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96,654,583 19,330,917 115,985,500 31.73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60,059,322 12,011,864 72,071,186 19.71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60,059,322 12,011,864 72,071,186 19.71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56,713,905 31,342,781 188,056,686 51.4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47,919,076 29,583,815 177,502,891 48.5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47,919,076 29,583,815 177,502,891 48.56
三、股份总数 304,632,981 60,926,596 365,559,577 100
    七、实施利润分配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为0.47元。
    八、咨询办法
    咨询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57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58352625
    传真:021-58352620
    联系人:张黎云、刘启超
    九、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四次股东大会(2005年年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