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醋业”)2005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05 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2005 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06)533 号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有关要求,恒顺醋业编制了后附的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上述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恒顺醋业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将上述汇总表与恒顺醋业的有关会计资料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要方面未发现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除了在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对恒顺醋业关联交易所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及上述核对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恒顺醋业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会计报表一并阅读。
    如汇总表所述,恒顺醋业存在有偿或无偿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有偿或无偿占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的情况。本专项说明仅供恒顺醋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2005 年度报告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6 年4 月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