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的要求,本公司于2006年4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新大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福建新大陆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新大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大理新大陆地产有限公司以现金形式归还的全部非经常性占用资金236.43万元。 截至到目前,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零。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