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年5月1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一大股东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46,160,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65,133,860股的27.95%)《关于提请第二十六次股东大会增加审议<监事会报告>的提案》,提案认为:贵公司在2006年4月29日发出的《关于召开第二十六次(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没有审议《监事会报告》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应审议《监事会报告》,为此,特提请贵公司第二十六次(200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提案提出时间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且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十六次(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通知。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