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的新股申购办法日前分别与投资者见面了。从新的新股申购办法内容来看,其最大的特点就是投资者申购新股的上限大大放宽了。如1996年公布的《关于股票发行与认购方式的暂行规定》规定,单一账户申购上限规定为当次发行量的千分之一。 而在这次公布的新股申购办法里,沪市新办法将申购上限放宽到当次上网发行总量或9999.9万股,深市更是将申购上限放宽到不得超过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且不超过99999.95万股。因此,若以发行量为标准,新股申购的上限放宽了一千倍。
在新股申购原本就是“撞大运”的情况下,新的新股申购办法又继续大幅度地放宽新股申购的上限,这无疑进一步增加了中小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的难度,不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那么,作为沪深交易所来说又为何要大幅度地放宽新股申购的上限呢?其用意又何在呢?在笔者看来,沪深交易所这样做可谓是用心良苦。
首先是为新股发行服务。为新股发行服务,这是中国股市至高无上的使命。一直以来,为融资服务,这是中国股市最基本的出发点。而在经过了过去这一年来的暂停新股发行之后,面对拟上市公司所存在的巨大融资压力,恢复新股发行更是成了整个中国社会的共同心声,就连新华社也是积极地为恢复新股发行摇旗呐喊,仿佛恢复新股发行已经成了当前中国社会最重要的一项国策。正是基于新股发行在中国社会的重要性,因此,为新股发行服务自然也就成了沪深交易所的天职所在。也正因如此,在新股申购问题上,交易所自然要大幅度放宽新股申购的上限了。这样就可以让更多的资金加入到新股申购中来,加入到新股发行中来,从而使得一级市场对新股发行有更大的承接能力,让更多的发行人股票能源源不断地流向一级市场,并最终在二级市场里上市。特别是在大幅度放宽新股申购上限的情况下,更容易造成一种新股发行供不应求的局面,进而为更多的新股发行上市制造条件。而达到了这一目的,对于沪深交易所来说,当然是善莫大焉,善哉善哉!
其次是为机构投资者服务。最近几年来,为了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吸引机构投资者入市,我们的管理层一直采取着为机构投资者服务的政策,以便让机构投资者获得最大量的利益。而为达到这一目的,管理层常常是不惜牺牲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而这一次沪深交易所大大放宽新股申购的上限,实际上是管理层一贯为机构投资者服务政策在新股申购中的一次体现,是为了让机构投资者获得更多的新股申购收益。毕竟大大放宽新股申购上限,能够投入更多资金的只能是机构投资者。这样机构投资者就可以从中获得更多的新股股份,进而获得更多的新股受益了。而作为中小投资者来说却因为中签率的降低而深受其害。
其三是增加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根据2005年证监会、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发行股票、可转债等证券时,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收入”将成为“基金的来源”渠道之一。正因如此,在大幅度放宽新股申购上限的 情况下,这就为更多的资金参与新股申购创造了条件,如此一来,将有更多的申购资金被冻结,并因此而产生更多的利息收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也将因此而获得源源不断的利息收入来源。本来,增加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这应是一件好事。但无奈的是目前的投资者保护基金并不能真正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主要是承担投资者保证金遭到券商侵害时的赔偿,所以,投资者保护基金目前是在替违法违规的券商买单,是在承担国家赔偿的职能,而真正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十分有限。因此,放宽新股申购上限,扩大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收入来源,这只能算是沪深交易所拿着投资者的利益来“为国分忧”了。 (责任编辑:陈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