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为了迅速发展当地经济,一些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只重经济效益、忽视环境效益的情况屡有发生,高能耗、重污染的工业项目不断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这种"污染转移"现象应当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尤其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尤其要避免发生借"工业反哺农业"之名,行污染企业向农村地区转移之实的事件。
本报记者近日在山东青州采访到的化工企业污染农田事件,就是重污染项目从城市向农村转移的典型案例。
这次采访源于一封求援信,信中说:"潍坊鸿基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排放的废水污染地下水,山东省青州市郑母镇西郑村、中郑村、东郑村、十亩田村、龙泉沿村、河子头村村民深受其害,种植、养殖业等遭受重大损失……"
"招"来的是污染项目
据村民反映,潍坊鸿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鸿基)原来工厂设在山东省潍坊市区,投产4年多来,该厂以生产硼酸、氧化镁为主。近年来,潍坊市加大了对重污染项目的排查力度,因此潍坊鸿基将厂子迁徙到了交通闭塞、经济欠发达且环保意识不强的青州市郑母镇。
从去年开始,工厂附近的村民发现,潍坊鸿基将生产废水通过管道直接排放到村民用来浇地的水井之中,造成了地下水污染。
在村民的指引下,记者来到几个受到污水危害的蔬菜大棚中,里面种植的辣椒、茄子的植株还不到15厘米高,叶片上有明显的黄色斑点,很多都已经萎缩枯干,有的植株顶部零星的开着几朵小花,但没有结果。在田间,记者看到一堆堆被农民摘下来的枯枝败叶。据村民讲,这就是用受污染的井水浇地的后果。而在没有受到污染的大棚里,记者看到与之同时种下的辣椒、茄子植株茁壮,长势喜人,每株都有50厘米高,结出的辣椒有15公分左右,已经可以上市出售了。
一位农家妇女拿着摘下的败叶,眼中噙着泪水,哽咽着说:"家里孩子去年考上大学,今年下半年开学要交一笔不菲的学费,就指望着这一季有个好收成,现在庄稼长成这个样子,收入没指望了。"
在郑母镇,农民大都靠种植大棚蔬菜谋生,为了取水方便,他们都是一家或几家集资,共同在大棚边上打井抽水浇地,打这样一眼井大概需要2000元左右。西郑村11村民小组有五眼这样的井,现在已经有两眼受到污染而报废。而中郑村一组的四眼井全部报废了,村民们只能去远离化工厂的地方买水浇地,而人们日常饮用就靠买两三元一桶的纯净水解决。
潍坊鸿基将污水排入机井被村民发现后,潍坊鸿基又将排水管移至镇上的下水管道中,与镇里居民区的生活污水混在一起排入附近的小河里,造成了河道下游的几个村庄地下水源也被污染。河子头村等几个村的村民反映,有部分饮用水井也因污染河水的渗入而不能使用。
据记者了解,该地区的地下水位非常浅,距地面只有20米左右,非常容易被污染。
承认存在污染赔偿难
出现污染事件后,当地村民多次向郑母镇政府及青州市相关部门反映情况。郑母镇镇长宋执湖向记者介绍说,得知污染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都很重视,青州市政府责成环保局牵头,由农业局、畜牧局、郑母镇政府联合组成工作组处理此事。
3月29日,环保局从潍坊鸿基院内自用井、村民反映受污染的一口浇地井以及一眼深水机井中抽取了三份水样进行化验对比,证实确有污染发生。环保部门还对其下达了罚款1万元、责令停产整顿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随后,记者来到潍坊鸿基公司,据称该公司负责人因病住院,目前工厂已经停产。在一位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记者来到该厂的污水沉淀池前,这是几个用水泥砌成的深坑。据那位工作人员称,这就是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水在池内沉淀后,上层的水将被重复利用,这样循环几次以后,污水才被直接排掉。
据了解,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协调解决对受污染村民进行赔偿的问题,但村民们对此深有顾虑,认为水土受污染后,不是简单理赔就可以解决的。他们表示,如果地下水受到污染,危害将会是逐渐显现出来的。西郑村村民冀恒春说:"我们农民种地不是一季,而是子孙万代的事!"
记者观察:不要向农民"下手"
前几年,在城市周边、公路两旁,很容易看到一个又一个污染企业,这些污染企业甚至在一些区域形成了污染群带。但是,随着环保执法力度加强和群众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处于敏感地带的污染企业已无藏身之地,纷纷向山区和农村转移,企图逃避环保检查。一些企业也把因环境问题淘汰掉的落后设施,卖到经济落后的农村山区,造成污染转移。
农民文化水平相对不高,环保意识也没那么强,缺乏必要的环保知识与维权意识,一些企业和基层干部正是利用农民的"好欺负、好说话",不惜牺牲农民一辈子甚至几代人的幸福,去追求眼前的局部利益。
在记者看来,污染企业一旦进入农村,其危害性更大,后果更严重。因为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农村地区的排污设施几乎是一片空白。
"高科技企业根本招不来呀!就是污染企业,也是抢来的。"一位长期致力于"三农"研究的专家向记者这样透露基层政府在招商引资方面的典型行为。他的话道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在急功近利的政绩面前,民生问题往往被轻易忽略了。
招商引资固然是改变农村经济落后面貌的推进器,但招商并不是招污。为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农村地区的环境执法,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不要让农村成为污染重灾区,更不能让收入水平本就不高的农民为污染造成的损失埋单。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