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为切实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意见要求要继续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并根据房地产市场的新情况对部分政策措施作适当调整。
在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方面,意见提出要从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以及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等三方面入手。
意见要求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须在2006年年底前建立,并合理确定和公布今明两年廉租住房建设规模。2006年年底前,各地都要安排一定规模的廉租住房开工建设。
意见提出,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各地要继续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解决建设和销售中存在的问题,真正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各项政策,加大监管力度,制止违规购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严格规范集资合作建房,制止部分单位利用职权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进行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违规行为。
意见指出要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