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二00六年四月二十九日,公告了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6,965,094股 ,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今日接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报,该公司已经获得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裁定书(2006)成民初字第372号、(2006)成民初字第372-2号〕:解除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G华神股份36,965,094股的司法冻结。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