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增资重庆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资料,并向公司高管人员进行了询问。 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此次重大购买资产行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重大购买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苏振明先生、单昶先生、范卿午先生回避了相关事项的表决。该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重庆网络截至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价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该事项有利于改善公司业务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在本次重大购买资产事项完成后,公司将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股东之间避免同业竞争。
    独立董事:
    200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