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二届二十六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转让河北杭萧钢构有限公司(公司出资4150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此次拟将所持有的河北杭萧20%的股权转让给张振勇
,此次股权转让的价格按河北杭萧2006年3月31日的净资产额确定,即每1元出
资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499元,此次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8714219.44
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河北杭萧80%的股权。
    二、通过关于收购浙江杭萧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出资1440万元,持有72%的
股权)其他股东股权的议案:公司此次拟收购杭萧物流股东吕建军所持有的部分
杭萧物流股权,即杭萧物流4.5%的股权,并同意吕建军将其所持剩余的杭萧物
流2%股权分别转让给赵永刚、王磊。此次股权转让的价格按照初始出资额确定
,即每1元出资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此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90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杭萧物流76.5%的股权。
    三、聘任罗高峰接替陈玉兴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