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日前,接本公司控股股东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集团")通知,关于友谊集团的股权转让事宜,大连一方地产有限公司已经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103号《关于大连一方地产有限公司收购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的意见》的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经审核,我会对你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号)公告《收购报告书》无异议,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