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莲花味精
    股 票 代 码 600186
    信息披露义务人 项城市天安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 项城市水新路西
    通讯地址 项城市水新路西
    邮政编码 466200
    联系电话 (0394)4298728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
    签署日期 二○○六年三月七日
    特别提示
    1、 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2、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4、 本次股份变动系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项城市天安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持有莲花味精78260870股,占总股本的8.85%,
    5、 本次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天安科技、受让方 指 项城市天安科技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莲花味精 指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出让方 指 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转让 指 莲花集团将持有的8.85%股权转让给天安科技
    本报告书 指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项城市天安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项城市水新路西
    注册资本: 1.25亿元
    注册号码: 4127022001534
    组织机构代码: 78505546-5
    经济性质: 非国有企业
    经营范围: 生物工程的科研与开发、股权投资、环保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经营期限: 2006年1月24日至2009年1月23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 41270278505546-5
    通讯地址: 项城市水新路西
    邮编: 450008
    联系电话: 0394-4297828
    公司股本结构及实际控制人一览图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任职 国籍 长期居住地 他国(地区)居留权
袁启发 412702701111813 董事长 中国 河南 无
杨卫功 412727197110030090 董事 中国 河南 无
马美勤 412702830917452 董事 中国 河南 无
朱丽君 412727400917004 董事 中国 河南 无
王继英 412702690720812 董事 中国 河南 无
于力强 412702107412266050 董事 中国 河南 无
李运生 412729600915781 董事 中国 河南 无
张凯 412702761007693 董事 中国 河南 无
王利娟 412729601231744 董事 中国 河南 无
郭建华 412702681107817 监事 中国 河南 无
高立栋 412702196810127473 监事 中国 河南 无
赵帅友 412702197812010118 监事 中国 河南 无
张书明 412720570713747 监事 中国 河南 无
王旭东 410102660711251 监事 中国 河南 无
    袁启发,男,中国国籍,1970年11月11日出生,1990年-1998年在项城市化肥厂任业务经理,1998年-2005年在河南味之素氨基酸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06年至今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天安科技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持有、控制莲花味精股份的情况如下:
    1、 本公司未持有、控制莲花味精股份;
    2、 本公司的关联方未持有、控制莲花味精股份;
    3、 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莲花味精股份。
    本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莲花味精8.85%的股份,转让后股份性质为非国有股。
    二、股权转让协议
    莲花集团将其持有的莲花味精49098.7900万股国家股中的7826.0870万股转让给天安科技,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以2005年度审计报告所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20元为基准溢价,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为2.30元每股,股权转让价款为18,000万元。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或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就股权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
    三、股份协议转让之受让方其他情况
    本次股份出让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准方可办理过户手续。
    莲花味精不存在为天安科技负债提供担保的情形, 天安科技不存在损害莲花味精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的关联方、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莲花味精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天安科技并无可能引起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并无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天安科技工商营业执照
    2、 天安科技与莲花集团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如下: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项城市天安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保灵
    联系电话:0394-4297828
    联系地址:项城市水新路西
    邮政编码:466200
    (此页为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签字页)
    项城市天安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启发
    二〇〇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