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 丁玥 通讯员 沈劳 报道:记者昨从省劳动社会保障厅获悉,依据湖北省2005年社会经济发展预测,湖北省发布“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2006年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
劳动保障部门表示,企业要让职工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平均工资提高而合理增长。效益好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突破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上线———16%;盈利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0%(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为460元,盈利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不得低于690元);严重亏损的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也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