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有关方面通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的本公司1500万股限售流通股于2006年5 月 30日解除质押。 同时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本公司3571428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1%)再次将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权进行质押,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出质人: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质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
    质押股数:1500 万股
    质物有效期:2006年6月6日-2007年6月5日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六年六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