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5年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重天健审[2006]226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我们将2005年度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以附表的形式作出说明。
    附表: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重庆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