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沈阳、哈尔滨、大连等四个城市近日共同签署了《东北四城市协同合作,全面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框架协议》,探讨东北地区房地产业的区域性发展问题。
    据了解,这个框架协议是在2006东北房地产长春峰会上签署的,其内容包括,各城市面向省内省外两个市场,把提高区域经济一体化与提高自主增长能力结合起来,发挥自身优势。 在各自做大做强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市场准入门槛和规范市场秩序,共同为东北早日形成“大东北经济圈”,成为继“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之后中国第四个经济圈。同时,确保各项房地产调控措施落到实处,以调整住房结构为重点,根据市场的需要,建立合理的普通商品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保障住房供应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