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定于2006 年7 月17 日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现将本次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06 年7 月17 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06 年7 月13 日、7 月14 日和7 月17 日
    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 至11::30 和13::00 至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药行街139 号中银大厦20 层公司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06 年7 月6 日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
    (征集投票权,下同)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七)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提示时间分别为2006 年7 月5 日及7 月11 日。
    (八)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 年7 月6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九)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公司股票将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发布之日起停牌,直至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完成沟通协商程序并进行公告的次一个交易日复牌,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06 年6 月28 日复牌;
    2、公司董事会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公告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的,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次一个交易日复牌,或者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协商并取得其同意后,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延期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延期举行相关股东会议,具体延期时间将视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协商结果而定;
    3、公司股票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个交易日起持续停牌,如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票持续停牌至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如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未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则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股票于公告次一个交易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需要类别表决通过,即除须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须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有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七项内容。
    公司董事会同意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并代表委托之股东,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行使投票表决权。有关征集投票表决权具体程序见《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未参加本次投票表决的流通股东或虽参加本次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如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决议获得通过,仍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公司董事会组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公司董事会将通过如下方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
    1、股权分置改革热线电话:0574-87300929 87300017
    2、传真:0574-87306619
    3、电子信箱:mxy600768@sina.com.cn mxy@600768.com.cn
    4、公司网址:www. 600768.com.cn
    5、通过发放征集意见函、走访机构投资者、组织投资者沟通会等其他方式组织双方沟通。
    五、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药行街139 号中银大厦2001 室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300929 87300017
    传真: 0574-87306619
    联系人:马晓勇 陆恒
    3、登记时间:2006 年7 月14 日8:30-11:30, 14:00-17:00。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现场,并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方式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 年7 月6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 年7 月7 日-2006 年7 月17 日下午14:
    3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6 年6 月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上刊登的《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 年7 月13 日、7 月14 日和7 月17 日每日9: 30-11:30, 13: 00-15: 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768;投票简称为:富邦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1 元代表议案1,情况如下:
投票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富邦投票 1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1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赞成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表决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4、投票举例
    例如,流通股股东赞成《关于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其具体程序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768 买入 1元 1股
    流通股股东反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则具体程序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768 买入 1元 2股
    流通股股东弃权,则具体程序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768 买入 1元 3股
    八、其它事项
    1、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6 月19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或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公司)出席于2006 年7 月17 日召开的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或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授权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