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国资产权[2006]132号)《关于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