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经济学理论认为,增加资本积累是从所谓"贫困的恶性循环"中解脱出来的一条重要出路,通过对农业的投入进而增加资本积累对于农业的发展至关重要。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稳定增长的支农资金渠道,要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要切实向农业、农村、农民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 如何构建农业投入增长的长效机制?依靠政府财政投入是否能够实现农业投入的稳定增长?如何保证其农业投入的稳定增长?对此,本文利用农村住户调查资料进行初步分析。
    一、从农户的总收支情况看农业投入
    (一)从农户的总收入情况看财政对农业的投入
    近两年来,中央和省财政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使农民收入得到了明显提高,有力地支持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对全省40个县(区、市)2400户农户的抽样调查资料,2005年全省人均退耕还林还草补贴收入18.67元,较上年增加57.82%,其中粮食性收入1.42元,较上年下降70.78%;人均粮食直接补贴收入1.11元,人均良种补贴收入0.44元;人均救济金1.25元,较上年减少29.78%;人均救灾款1.41元,较上年减少1.65元;人均抚恤金0.64元,较上年减少25.58%;人均退税0.29元,较上年增262.50%;人均无偿扶贫款2.91元,较上年增加了1.39%。也就是说,2005年云南省各级财政对农业的人均投入为26.72元,仅占农民人均总收入的0.8%,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3%。
    (二)从农户的总支出情况看农户对农业的投入
    2005年,全省农户人均用于第一产业的生产费用支出为950元,较上年增21.74%。其中,用于购买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的费用为101.6元,用于建造生产性固定资产雇工支出0.45元。也就是说,2005年云南农户人均对农业的投入为1052.1元,较上年增长19.6%,是全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26.72元的39倍,为农民人均总收入的33.1%,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1.5%,这说明农户名副其实地是农业投入的主体。
    (三)从农户现金收支情况看对农业的投入
    1、从农户的现金收入看财政对农业的投入。2005年农村住户调查资料显示,全省人均退耕还林还草补贴现金收入17.3元,比上年增加2.5倍;人均粮食直接补贴收入1.9元,人均良种补贴收入0.4元;人均救济金1.3元,较上年减少29.8%;人均救灾款1.4元,较上年减少1.7元;人均抚恤金0.6元,较上年减1.5倍;人均退税0.3元,较上年增262.5%;人均无偿扶贫款2.9元,比上年增加1.4%。也就是说,2005年云南各级财政对农业的人均现金投入为26.1元,仅占农民人均总收入的0.8%,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3%,占农民人均现金收入的1.8%。
    2、从现金支出情况看农户对农业的投入。2005年农村住户调查资料显示,2005年云南农户人均购买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101.6元,建造生产性固定资产雇工支出0.5元,农业生产费用支出456元,三项合计为558.1元。也就是说,2005年全省农户人均对农业的现金投入为558.1元,占全部现金收入的39.1%。
    二、农业投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农业投入中存在的问题
    从2000年以来云南农业的投入情况看,农业投入每年都在增长,这是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的必然结果。但从具体投入情况看,存在着以下几个主要的问题。
    1、农户的农业投入有大幅度增长,但同全国相比仍有一定差距。2000年,云南农户人均对农业的投入为578.2元,2005年增加到879.8元,年均递增11.1%%。而全国2000年为635.6元,2004增加到936.9元,年均递增10.2%。虽然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9个百分点,但投入的绝对量仍然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7.1元。
    2、农户的农业投入中,种植业和畜牧业占90%以上,而林业和渔业不到10%。从农户的投入结构看,2000年种植业和畜牧业的投入占农业投入的90.3%,2005年增加到98.5%,但林业和渔业的投入由9.7%下降到1.5%。
    3、从农户的总支出看,消费仍然是农户的主要支出形式。从2005年农户的总支出情况看,生活消费支出占总支出的59.3%,农业生产费用支出仅占31.5%。这说明云南农民仍处于解决温饱的初级阶段,要将更多的收入用于农业投入,有待于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4、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严重不足。2005年云南各级财政对农业的人均投入为26.1元,仅为农民人均总收入的0.8%,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3%,只占农户对农业投入的2.7%。如此低的投入,不够农民买一袋化肥。
    5、农业投入的渠道比较单一,投入主体多元化虽有起步,但仍然未形成格局,农户仍然是农业投入的主体。
    (二)影响农业投入的主要原因
    1、农民等、靠、要思想的束缚。云南地处祖国西南边陲,是一个聚边疆、山区、多民族为一体的省份,由于历史和地理环境的原因,社会生产力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还比较低下,且区域发展极不平衡。加之受传统落后思想的束缚,人们的意识和观念还处于较封闭的落后状态,客观条件和较落后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以及落后的思想意识,必然成为一种制约因素,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尤其如此。具体来看,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存在很多问题,如投入环境、政策措施、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市场营销等。鉴于云南的省情,特别是农民等、靠、要的束缚和"小富即安"的思想,客观上影响了农业的投入力度。近些年来,虽然农户对农业的投入力度有所加大,但离实际需求差距甚远。
    2、农民收入增长缓慢。1978年,云南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130.6元,2004年为2042元,年均递增10.7%。而全国平均水平则年均递增12.6%,增速云南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9个百分点。由于增速缓慢,使得同全国的差距由1978年的3元扩大到2005年的1213元。由于农民收入水平低,有限的收入只能用于解决温饱,因此没有更多的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的投入。
    3、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多元化投入机制尚未形成。云南农业投入的规模和水平之所以相对较低,这和资金来源渠道的单一是分不开的。就目前的国情、省情而言,国家资金的投入,不可能全面满足各地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这就需要从多方面,多渠道引进资金,如贷款、集资、引进外资、利用外资、发行股票、债券、吸纳社会闲散资金等。由于云南的生产水平还处于较低水平,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农村非公有制经济不发达,加之云南的地理条件决定了农业投入的成本必然要高于内地和沿海地区,没有较大的投入吸引力,因而至今云南农业投入的多元化机制还未形成,进而导致了云南农业投入的规模较小、发展速度较慢。
    4、乡镇企业发展水平不高,小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不强。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加快小城镇建设,是云南发展农村经济和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有效途径。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小城镇建设进程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乡镇企业发展水平也较低。从小城镇建设进程来看,改革开放以来,云南农村小城镇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到2005年底,全省共有459个镇,占全省乡镇总数的35.4%,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这主要体现在小城镇人口规模小、城镇功能单一,特色产业建设起步缓慢,潜在的经济优势还未形成,作为发展农村社会经济的桥头堡功能和吸纳资本的功能还处在较弱的阶段。由于小城镇发展缓慢,给农业投入带来了负面影响。另外乡镇企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转移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其发展水平却处于比较低下的状态,究其原因:其一,云南的地理和目前农村的经济现状较难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因而乡镇企业分散经营的特点使其没有具备工业集中的集聚效应,相应的内外延扩大再生产的力度就会减少。其二,云南乡镇企业的发展,规模较小,经营内容和方式单一,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没有比较优势产品,处于不利的境地。其三,由于云南较发达地区的部分乡镇企业与城市工业具有一定同构性,进而竞争激烈。加之全省乡镇企业的经营水平、市场营销、管理能力相对落后,影响了乡镇企业依靠提高资本有机构成、人员素质和技术装备来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的水平。由于乡镇企业发展水平不高,小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不强,没能很好地起到对农业投入的促进作用。据调查,2005年云南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48.3元,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9.6%。
    (三)投入不足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1、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制约。农业基础设施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性物质条件。云南农村基础设施由于投入不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滞后,造成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使得农业生产过分依赖于自然条件,从而影响了农业生产的规模经营、农业分工的细化,降低了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农业收益率,进而制约了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阻碍了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
    在云南的广大农村,农民充满了致富的愿望和信念,但是对农业的投入不足使得进行生产和发展资金的严重匮乏已成为一大障碍性因素。进行生产需要资金投入,扩大再生产更需要资金投入,就连发展生产性活动最基本的数额很小的启动资金,也都很难有积极的投入。可以毫不夸张地讲,现在农民(绝大多数)发展生产的融资渠道基本上是不畅通的。就连原来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农业银行,以前在春耕生产、麦田管理、抗旱播种以及发展畜牧养殖等方面,每年都要根据生产的需要,投放一定数量的专项短期小额贷款,现在由于受政策的限制和利益的导向,已经把投资的重点转向了回报率比较高的高速公路、医院、学校等基础设施建设上,出现了"寅吃卯粮"的现象。农村信用社发放的贷款也是非常有限的,根本满足不了农民发展生产的需要。农户更加珍视手中有限的资金,使得农户资金更多地用于生活消费,或投入非农产业;农村合作经济以及银行的大部分资金也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驱动下向第二、三产业流动,而缺乏对农业投入的动力。投入的不足必然导致农业生产条件恶化,造成抗灾害能力下降,水土流失严重,土壤肥力下降,加之农用工业投资与农业生产资料的补贴份额下降,必然使农业生产资料的增长速度降低,供不应求,价格上涨,这些都会引发农业生产成本的提高,农业比较利益低下,从而进一步限制了农民及其它投资主体对农业经营性投入的增加,形成恶性循环的怪圈。
    2、对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制约。农业投入不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既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也影响了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从衡量农民生活水平高低最重要的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指标来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的收入水平快速上涨,1978―1997年的20年间,云南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从130.6元增加到1375.5元,增长了近10倍。但从1997年开始,农民收入的增长出现了减缓势头。1997年云南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11.9%,到2002年下降至4.9%。从农村与城市居民的收入对比看,1995年,农村与城市居民人均收入比为1:4的水平,而2004年扩大到1:4.7,如果考虑到城镇居民所享有的各种补贴、福利、各种隐性收入等因素,以及农民收入中包含近40%的实物收入和20%的农业扩大再生产支出,则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差距会更大。从反映生活水平的另一个重要指标――恩格尔系数看,1995年以来,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一直比城市居民家庭高出12个百分点以上,说明近10年来城乡居民家庭的实际生活水平差距比较大。从消费水平看,城乡居民消费差距由1978年的2.7倍扩大到2004年的8.1倍,并从1990年开始逐步加速扩大。
    3、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市场体系发展的制约。发达、完善的基础设施系统是现代流通体系和现代消费的先决条件。云南农业投入不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直接制约着农村流通体系的建设。在现代流通体系中,对潜在市场的开拓,需要有较为完善的销售服务作为后盾,要求企业能够及时、有效地为消费者提供诸如新产品宣传、送货上门、安装、维修以及技术咨询等服务。而云南农村由于交通、通讯、信息服务等配套性基础设施建设不足,使农村的流通体系很难适应现代大流通的需要,进而导致农民的市场信息失灵,大量农产品因交通、通讯不便难以实现有效的交易,致使农产品的商品率难以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不能得到有效增长。
    同时,农村水利、电力等配套性基础设施建设的不足也限制了农村对现代耐用消费品的需求,直接影响着农村现代产品市场规模的迅速扩大。可以说,农业投入不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是造成诸如彩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电产品难以较大规模进入农民家庭的主要原因之一。2003年底,云南农村每百户居民彩电、冰箱、洗衣机的拥有量分别为57.5台、4.2台和21台,仅为同期城镇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量的46.1%、5.4%和22.5%。
    三、进一步增加农业投入的政策建议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政策措施,农业基础地位得到强化,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力度,使云南省农业蕴藏的巨大潜力被激发出来,农业的蓬勃发展对保持云南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农业的发展又是一项十分复杂而又艰巨的任务,要把巨大的投入需求变成有效投入,必须采取综合的、多方面的对策和措施。
    (一)继续增加对农业的省内支持总量
    农业省内支持政策是提高云南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必要条件,也是促进农户对农业进行投入的最有效措施。要充分利用WTO规则和国内相关政策,提高云南的农业支持水平,为农户增加投入创造良好的条件。目前,云南总体上已具备工业支持农业的初步,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已经开始并将继续朝着有利于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方向调整。为此,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与国家财力增长相适应,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力度。要按照《农业法》的要求,使财政支农资金总量在现有水平上逐年按比例适当提高,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预算收入增长的速度。
    (二)大力调整对农业的支持结构
    充分利用WTO规则允许的"绿箱"政策和"黄箱"政策,优化省内对农业的支持结构。云南的"绿箱"政策支持不足,尚有多项措施未使用,支持空间巨大,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要把"绿箱"支持政策的重点放在加强和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支持农业科技上来。农业基本建设投入是各级政府农业投入的主要领域之一,要尽快研究建立稳定的农业基本建设投入增长机制。进一步优化农业投入结构,更多地支持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投入问题的根本解决,要靠立法。建议根据新形势的需要,在农业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研究设立更加明确和更具约束力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对农业投入的职责、投入方式、管理体制、金融支农政策等进行明确的法律界定,使农业生产性投入特别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持合理水平,并建立起依法正常增长的机制。在具体政策支持落实时,要下调甚至取消中央投入地方配套比例的硬性要求,减轻地方负担,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云南省的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既是政府的职责,也是促进农户增加投入的有效措施。因此,今后在继续加快建设大江大河大湖综合治理、重要水资源工程和重大林业生态工程的同时,要积极调整政府农业投入方向,重点支持以下三个方面:
    1、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的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的"新农村运动",扩大以工代赈规模,通过国家出钱、农民出力的方式,加大对节水灌溉、旱作农业、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水电、农村沼气、草场围栏等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组织和发动广大农民投身到改善自身生产生活环境的事业中来。
    2、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的农村社会事业建设。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新形势,按照公共财政原则,明确政府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责任,把农村公共领域的事业建设纳入政府支持的范围,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文化设施、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设施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起"以人为本"的公平、合理、有效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3、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云南人多地少,许多州、市自然条件恶劣,决定了要从保护粮食安全出发,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供给,发展特色农业,重点支持农业型州、市。要根据省内外农产品的最新竞争态势,重点补贴优质化、专用化农产品、绿色产品以及精深加工农产品生产。加大对种子工程、畜禽水产良种工程的支持力度,加强动植物保护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市场信息体系、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检疫体系和认证体系,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
    (三)想方设法提高集体经济实力,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从根本上提高集体和农户对农业的投入能力
    要使集体和农民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提高他们自身的经济实力是问题的根本。为此,要加快集体所属乡镇企业包括非集体所属乡镇企业和其他集体经济实体的产权制度改革步伐,通过多种渠道大力提升乡镇企业的产业技术水平,优化乡镇企业的产业和产品结构,以提升集体经济实力。同时,为切实提高农民对农业的收入能力,各级政府应采取切实措施,大力减轻农民负担,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继续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为农民增加投入提供有利条件。农民负担的增加是制约投入增加的一个重要因素,农民手中的资金是有限的,用于负担支出增加,必将抑制生产投入的增加,因此,减轻农民负担,给农民创造增加投入的宽松环境,显得很有必要。 为此,省政府应进一步规范近年来在农村进行的税费改革,坚决从制度上取消向农民的一切不合理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在此基础上,通过多种渠道引导农民面向省内、国内和国际市场,大力进行农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积极发展优质高效的绿色农业,以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进一步探索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的路子。直接补贴方式具有补贴方式直接、操作简便易行、收益面广、公开透明、政策成本较低等特点。针对云南省农业补贴过多集中在流通领域造成的种种弊端,大力削减对流通领域的补贴,研究建立针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方式。现阶段补贴要从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出发,同时兼顾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一是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加大农业税减免力度,加快取消农业税步伐。二是扩大良种补贴,并向主要农产品倾斜。增加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小流域治理等生态环境的保护性补贴,加大农业机械更新、动物疫病防治等农业生产性补贴。对农民购买农业柴油、农用电、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适当给予补贴。三是探索建立重要农产品生产的直接补贴制度。从保护和支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出发,在WTO规则允许范围内用足"黄箱"政策,完善主要粮食品种的最低收购价制度,建立农产品反周期补贴制度。
    (四)建立农业投入稳定的增长机制
    随着市场取向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农业投入主体日益多元化,以往政府作为单一投入主体的局面开始被多种所有制成份的投入主体打破,由各级政府、农村集体企业、大型工商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人投入者构成的多元化投入主体格局逐步形成。从总体上看,由于农业比较效益相对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户投入的进入,但是农业吸引社会投入的潜力还是很大的。为此,除政府直接增加投入之外,还要引导多种渠道和多种经济成份从事农业开发和建设。
    1、完善政府对农业、农民、农村的支持和保护体系,加大支持和保护力度,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形成向农业投入的利益激励机制和内在的市场动力机制。当前特别是要大力支持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效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减少政府对农民经济活动的直接组织和干预,发挥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在政策执行和市场活动中的中介作用,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和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
    2、完善政府支持方式,改变单一的、直接的、无偿的政府农业投入方式,根据项目性质,采用政府财政补助、财政贴息,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等,引导农户投入农业。特别是采取财政投入补贴方式,既能发挥财政投入的主导作用,吸引农户投入,引导投入方向,又可以避免政府直接投入造成的产权不清、管理不善、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尤其对一些既具有一定公益性、又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建设项目,效果更为明显,这也是市场经济国家比较通行和有效的做法。
    3、稳定和完善现行农村基本政策,充分尊重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生产经营自主权,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调动农民投入的积极性,这是引导农民增加对农业投入的物质前提。
    (五)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硬件环境,稳步提高农户对农业的投入
    继续贯彻云南省委"一保证、四倾斜"的要求,保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点向技术改造、生态建设、农村和农业产业化基地倾斜,继续加强农村"六小工程"建设(农村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草场围栏作),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为农户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首先确保"十五"计划所确定的目标和重点工程圆满完成的同时,提高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并将其纳入云南省"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二是重点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将其作为农村抗旱防灾和改善农业基本条件的根本措施,合理规划,综合治理。要重点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人畜饮水解困、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等工程。三是发展农业机械化,加快农机产业化步伐。要坚持市场导向,搞好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机开发;建立一支技术过硬、服务优质的农机农技推广队伍;要依靠机械农田作业、机械加工、经销、运输等龙头实体,提升农机生产组织化程度,坚持以村或作业片区为单位实行统一机耕、统一机播、统一机防、统一机收,提升农业机械化整体水平。四是搞好农业综合开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要着力于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使农牧渔业协调发展;建设高效农田,促进农业开发向深度拓展;切实搞好农副产品循环利用,巧接食物链,扩大循环圈;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优质农产品育种、生产、加工基地,发展一批以中心城镇为依托的特色农产品批发市场,培植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提高农副产品深加工水平和综合经济效益。五是要大力改善农村道路、交通条件。要认真编制云南省农村交通发展规划,指导农村公路网合理布局和有序发展;要坚持建设与养护、新建与改建、提高与普及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县、乡道路改造,努力实现村村通;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六是发挥政府在加强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让大量社会和民间资本进入这一领域,"谁投入、谁受益",从根本上改善农村基础设施长期投入不足的局面。
    (六)强化地方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引入民间资本对农业的投入,改变农户"等、靠、要"的传统思想
    云南省支农资金的投入与农业发展实际需要还有很大差距。2004年,财政支农资金年初预算同比增长3.6%,低于财政全年增长幅度。全省农业贷款总额没有达到各类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20%。水利、扶贫和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短缺尤为突出,如:2004年云南省水利基本建设投资缺口就高达7.85亿元。并且与四川、河南等省市每年补贴大量的农业生产资金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因此,云南省必须安排足够的财政资金支持农业,增强民间资本和农户对农业投入的信心。
    1、强化地方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一是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规模,在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水平、农民文化教育、农村生态环境等方面投入足够的财力,以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二是制定相应的配套法规,使政府财政投入建立在法律基础之上,规范地方政府农业积累投入行为,有效地遏制地方财政对农业"虚投"现象的发生,保障政府财政投入对农业足额、及时和高效的投入。三是要整合财力,"好钢用在刀刃上",避免农口部门分散管理支农资金造成的财力浪费。
    2、推动民间资本对农业的投入。一是要完善民间投资的政策环境,促进民间农业投入的健康发展。制定确实倾向于民间投资的发展政策,引导和规范民间资金对农业的投入。二是加强信息和服务建设,为民间投资构筑健康运行的平台。三是拓宽融资渠道,为民间农业投入提供资金保障。
    3、以支农投入和民间资本投入的合力引导农业生产者本身对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吸引农户对农业生产的资金投入。一是以政府和企业力量拉动农产品价格,解决农产品卖难现象,提高农业效益,促进农民收入增长,使得农民的农业生产积极性由低转高。二是将高质、高效的农业生产建设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降低农户对农业投入的风险预期,改变农民在生产性投入选择时徘徊不前的状况。三是改变部分农户习惯于依赖无偿扶持,国家全包的"等、靠、要"传统思想。在云南,由于多年来扶贫济困方式创新不多,参与式投入机制不够成熟,相当部分的农户思想保守,观念陈旧,习惯于依赖无偿扶持,发展意识不强,即使具备一定基础,有好的发展项目,也不愿靠自己的投入来加快农业的发展,从而错失良机,减缓了发展步伐,影响了致富目标的实现。各级政府要对农户进行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利用政策发展生产的教育,加强诚信和法制方面的教育。要教育和引导农户在立足自身艰苦奋斗的基础上,改变单纯依靠无偿扶持的陈旧观念,积极主动地争取多方面的扶持,大胆走向市场,合理利用手中的资金,树立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发展生产的现代意识,逐步适应新时期农业开发的大环境,学会利用政策、科技、市场等信息,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建立起自我发展的能力,摆脱贫困,走向富裕。四是挖掘农户生产投资潜力,抑制不合理消费增长。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户经济实力的增加,农民手中已有一定的闲散资金,有一定的投资潜力,农民是农业直接投入主体,应当积极引导农户抑制人情支出,克服愚昧消费、浪费等不合理消费支出的增长,引导农民将该类支出投入到农业生产中。
    (七)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引导农户变投入为投资
    增加农户生产性投资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通过农户对农业的合理投资,可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水平,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通过农户对农业的合理投资,可以发展农村非农产业,改善农村产业结构和城乡贸易条件,增加农民就业;通过农户对农业的合理投资,可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优化生态环境;通过农户对农业的合理投资,发展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可以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其谋生、发展、自我保护和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总之,通过增加农户对农业的投资,可以推动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其文明程度,并反过来推动城市经济发展。
    稳定国家、云南省的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大力扶持和引导农户投资,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对一些必要的农业投资、风险性的农业投资,应在国家投资的同时,积极吸收和引导农户投资,使农户逐渐成为农业投资的主体,这样可解决农户经营基础资金不足的困难。而要使农户的投资资金有一定的规模,产生一定的绩效,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是必由之路。
    1、加快农村投融资制度改革
    (1)健全、完善农村银行体系,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将当前的商业银行纷纷退出农村领域,农业发展银行要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农业政策性信贷的重任,重点放在农业生产资料短期贷款、农产品库存贷款、农村公共品贷款上,低息为农业基本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提供资金,切实对农业进行保护。农村信用社要根据云南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改革,对商业性经营倾向严重的信用社,顺其发展路径改革为商业性金融;对合作性较好的,继续加以规范,使之成为农民的合作金融组织。国有商业银行主要是农业银行要继续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开拓适应农村需要的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降低"三农"贷款的门槛,为农民提供安全、快捷、简便、低成本的金融业务。同时,金融业应逐步向私人资本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允许在农村开办私人信用社、私人银行和其他私人金融机构。让它们在与国有银行进行竞争的过程中,实现优胜劣汰,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合理布局。出台和完善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发展农村各种投资基金和多种信用形式,改变目前云南省农村间接融资比重过大,银行风险集中的现状。做到:①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在农业基本建设、农业技术改造、建立农产品及"名优新特"农产品商品基地、粮食及农副产品的深加工等方面予以农户积极的贷款支持;②支持农村产业化,扶植农村中有发展前途、产业关联度大、需求收入弹性大的非农产业的发展,优化农村的产业结构,让农户在增加生产性投入中得到实惠。
    (2)推广农业保险制度,强化政策性保险。由于云南省农业产业的弱质性、农户经营的分散性,使得农业生产性投入风险增加,收益预期下降,因此应建立一种合理有效的农业投入风险分担机制,保护农业的发展,保障农民的利益。在坚持国家、地方、农民共同出资的原则基础上,在县一级建立农村保险互助机构,以增强农民的保险意识与责任感;发展对农村保险互助的保险业务,国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设立全国性的国家农业保险公司,通过对各地方农村互助保险机构或其他保险机构农业保险的再保险,实现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坚持走农业保险主体多元化之路,不仅要发展国有的保险公司、保险合作社、互助保险公司,而且在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下,农业银行、小额信贷金融机构等可以凭借其网点优势开展农村保险业务,拓展农村市场,通过业务的多元化来化解、分散风险,在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中发展自我。
    2、转变政府职能,引导农户进行农业投入
    国家的农村经济政策要在发展的前提下相对稳定,才能促使农户做出相应投入决策。由于农村经济政策的不稳定产生的"担心"心理,严重妨碍着农户投入的积极性以及投入的长期性。所以对农业的基本设施和土地改良投入,国家应相应地加以引导和扶持。国家政策的引导、协调的计划能为农户投入创造良好的环境。
    (1)变革阻碍农户投入行为有效性的外生性因素,引导农户长期投入。提高农户投入行为的有效性,不是变革现行的家庭承包制,而是对制约和影响农户投入的制度外生性因素进行变革,调整政府行为,改革宏观环境。按家庭承包制的要求,赋予农户法律意义上土地的使用权、外置权和收益权,解决农户财产权利的不完整问题。通过延长土地承包期,运用承包、租赁、股份等形式,不断完善土地流转机制,确定集体和农户之间的新型契约关系,对土地使用权实行商品化管理,不仅能够规避土地投入风险,克服农户对土地的短期行为,而且也有利于进行适度规模经营。
    (2)建立和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户稳定投入。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步伐。应重视农业科技服务,恢复和发展农村科技站点,形成县、乡、村科技网络,对农户进行科技知识培训,加快农业科技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建立与农村市场体系相适应的信息网络,最大限度降低农民生产经营决策的失误,规避市场风险。继续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度,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把分散小农经济和大市场连接起来,有效维护农民利益。这是改善农民在市场经济中不利地位的一个有效而关键的措施。建立财政、银行、集体资金投入与农户投入配套,以资引资的投入机制,规范农户投入行为,引导农户把资金投向重点领域和关键项目。对国家财政的专项支农资金应实行资金匹配的办法,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由农户按一定比例投放;银行支农资金应放在集体,并要求在农户的配套资金落实后,再进行发放;集体投放的农业生产性资金也应按照农户的受益情况,要求农户配套一定比例的资金。它既可以规范和约束农户的投入方向,又能更好地发挥农业投入的综合效益,是一种较理想的投入制度。
    (3)各级政府部门以发展本地经济为目的,加强宣传,建立健全金融信用观念,引导广大农民靠信用赢得资金、赢得发展条件。同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城镇居民到农村去投资,并积极主动地吸收外资,用于弥补农民投入的资金缺口,在拉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推动城市经济发展。
    (八)加快农业投入产权制度改革,引导农户合理配置投入资金
    明确界定农业投入各投入主体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按谁投入谁收益的原则,合理划分各自的投入责任和范围,特别是明确农户和政府各自对农业的投入责任和范围,以避免争端的发生,挫伤农户投入的积极性。各级政府应大力引导农户合理配置投入资金,注重效益,切实提高农户对农业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坚持农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并重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配置,有效把握投入资金的规模和方向。投入规模的大小应适应农户自身生活水平和实际。投入方向要合理,要处理好生产性与非生产性投入的比例、长期投入和短期投入的比例关系。投入前,各级政府应免费为农户进行可行性研究,市场调查,充分考虑配套技术和服务,使人才资源、自然资源、生产技术和资金有机结合,合理配置,使农户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九)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促进农民和农村社会全面发展
    农户自身素质的提高,对促进农民和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户对农业的投入有着积极的作用。素质不断提高的广大农户在对农业投入的实质和利弊将会有一个更加充分和理性认识,将会用更加先进的思维方式完成对农业生产性投入问题的思考并做出决策,同时积极运用知识,用更长远的眼光看待投入的选择。因此,各级政府应全面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业和生产实际的需要,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拓展农户投入渠道。农村中学也要加强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教育。适应产业结构升级和提高竞争力的需要,进一步搞好农民转业转岗培训工作,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各级财政要大幅度增加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投入,采取补助、培训券、报账制等方式,努力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和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实际的农业生产中创造效益,让广大农民在增加对农业投入的过程中得到实惠,广泛调动农户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