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管理层召集了国内13家基金公司开会,探讨基金公司股权激励问题。业内人士认为,这标志着基金业呼吁多时的股权激励模式渐行渐近。
股东要先认可
据记者了解,此次会议规格颇高,赴会的基金公司皆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出面。
据参会的基金公司人士透露,与会人士主要讨论了基金公司设立股权激励的问题,一些大基金公司更为积极主动,在会议上也表达了对于员工持股的兴趣。
在参会的基金公司中,有老十家基金公司,也有一些业绩表现突出的新基金公司,以及一些刚刚成立不久的基金。有关人士认为,如此选择,可能是为了尽可能地了解行业态度,平衡各方利益。
据介绍,管理层听取了基金公司代表的意见,并做了一些沟通。商议的初步观点是:基金公司股权激励不得超过公司股权的20%上限;而且基金公司设立股权激励,首先要公司的股东同意,在这个基础上基金公司可与管理层做进一步的沟通。
有关基金公司人士表示,一直以来,基金公司都在呼吁股权激励。此次管理层召集讨论这一话题,尽管从目前来看没有明确的时间表,但从另一个侧面看,在下发政策前,管理层往往都会与业内沟通,起码表明股权激励这个事已经准备推动了。
各方意见不一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业内几家大型基金公司对于股权激励一直在探讨,但由于中国对投资金融企业有着严格的限制,因此还没有实际操作的案例。
不过,由于基金行业的特许经营性质,还是给股权激励留出了空间。《基金法》规定基金公司主要股东必须具备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资格,经营业绩良好、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等条件。但这只是规定了“主要股东”的条件,对其他股东并无明确规定。
一家参会的大型基金公司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对于股权激励,业内不妨以开放的心态对待,现在股改之后连国有上市公司都可以搞股权激励了,基金公司为什么不能搞?现在基金法已准许民营企业投资基金公司,民营可以,为什么基金公司的内部员工就不可以?
该人士认为,以前外界反对基金公司搞股权激励,是出于对行业垄断利润的警惕,但现在基金公司已经有50多家,以后还会越来越多,基金行业已不应该被视为一个依靠牌照获得暴利的行业了。不少基金筹备很长时间迟迟不开业,或是开业很久也没有新基金发行,充分说明股东对这个行业的信心已有所保留。
对于股权激励的好处,该人士表示,在稳定员工队伍上好处是明显的。现在合资基金和私募基金对基金员工的吸引力太大,在2002年之前,基金行业人员流动极少,到了2002和2003年,合资基金公司和一批新基金公司大量出现,业内出现了人员流动高峰。
基金公司的核心资源是人才,如果不稳定员工队伍,一些优秀的基金人才难以避免会被挖走,而建立市场化的激励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
两个阻力
不过基金行业内对于股权激励的看法并不一致。
一家合资基金的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尽管业内一些大基金公司一直在推动股权激励机制,但基金行业内的每个公司情况不同,对于股权激励的意见分歧很大。
该人士认为,对于一些过去有很大封闭式基金份额、旱涝保收的大基金公司来说,封闭式基金每年都能为其带来固定的利润,它们当然愿意做股权激励;但对于一些新基金公司,小基金公司来说,自身的生存问题都解决不了,对股权激励就谈不上有什么兴趣。而对于合资基金来说,外方的高管在外方一般都有股权激励,对于推动合资公司的股权激励态度还不明朗。
据称,尽管管理层多次讨论,但两个方面的原因使得基金公司股权激励不会很快在国内推行。
第一,社会的平衡稳定,相比于社会平均水平,基金公司的收入明显高的多,基金搞股权激励受到的非议肯定也会多。尽管在国外,以基金行业为代表的金融服务业收入水平很高,但在国内,要受到各种因素影响,社会稳定和谐是第一位的。
第二,对牌照垄断性的定义,基金公司尽管数量不断增加,但这个行业在中国刚刚起步,基金公司的股权转让、高管任命都是要管理层批准的,这说明行业相对还是垄断性的。在垄断性行业搞股权激励,是不是合适也是一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