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6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6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 应参加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的董事7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合资组建MES生产企业启动MES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合资组建MES生产企业,并授权委托公司经营层负责推进该项目的合资洽谈及相关工作。(表决结果为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购买南沙经济开发区小虎岛地块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不高于21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南沙经济开发区小虎岛22万平方米的工业用地。(表决结果为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人民币0.8亿元为向广州交行科技园支行转让其认可的、本公司的自有应收账款额度;以及人民币0.2亿元为在广州交行科技园支行的开立信用证额度。期限两年。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签署单笔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公司的资产质押。鉴于本次质押物的价值超过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傅勇国总经理提名陈韬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职务的议案》;
    经傅勇国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陈韬 男,1965年生,本科毕业。曾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主管经理、副经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兼任韶关浪奇有限公司董事长。
    公司独立董事金建忠先生、吴裕康先生和李峻峰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陈韬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要求。
    5.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从2006年起,将每年向每位独立董事发放工作津贴由2.5万元(含税)调整为3万元(含税)。(表决结果为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启动护肤化妆品生产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投入400万元人民币对现有厂房和设备进行改造,启动护肤化妆品生产项目。(表决结果为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