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自2006年5月16日至2006年6月26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已累计20个交易日高于当期转股价格(5.03元/股)的120%(6.04元/股),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经满足行使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权的条件。 经公司2006年6月26日下午召开的第三届第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行使对“复星转债”的赎回权,对“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复星转债全部赎回。本次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法、时间等具体事项将在2006年6月28日、29日、30日公告。
    特此提示。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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