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6月23日以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 会议于2006年6月28日召开,会议以专人送达和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吕士林先生主持,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用机器设备抵押贷款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生产经营需要,同意用公司机器设备1080台(协商价为20993万元)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抵押贷款总金额为8700万元,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贷款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抵押期限为1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民丰本科特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为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民丰本科特纸业有限公司(简称“民丰本科特”)拟向银行贷款,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300万元,贷款银行为交通银行嘉兴分行,期限1年。
    民丰本科特系本公司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2530万美元,本公司持有其74%的股份,注册地点在浙江省嘉兴市,经营范围为主要生产印刷型高档水松原纸等各种用途的高品质水松原纸。
    至此,本公司为民丰本科特提供贷款担保的余额为8000万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扩大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鉴于公司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同时可向社会提供运输装卸服务,将对公司经营范围作适当扩大,增加“运输服务(普通货物装卸,搬运装卸)”内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中涉及到公司经营范围的表述作相应的变更,并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扩大后的公司经营范围表述如下:
    纸浆、纸和纸制品的制造、销售,造纸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技术服务;机械配件的制造、加工;车船及机械设备维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热、电、水的生产;运输服务(普通货物装卸,搬运装卸);按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范围从事进出口业务。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于2006年8月2日召开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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