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9月对大工业客户和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商业客户实行尖峰电价
为缓解全市夏季电力供需紧张的局面,昨日从电力部门了解到,在今年7、8、9三个月期间,本市将在每天10:00-11:00、19:00-21:00两个时段对大工业客户和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商业客户,实行尖峰电价,其标准是在现行高峰时段电价的基础上上浮10%。 房地产市场升温曾引起限电
本市房地产市场不断升温,拉动了冶金、建材、水泥、电子、餐饮业等行业用电的大幅度增长。为保证居民用电,曾被迫实施拉路限电。
执行尖峰电价控制高峰负荷有关负责人表示,执行尖峰电价可以大大降低由于电厂建设期较长与用电需求增长不同期而导致拉路限电形成的供电紧张状况,同时也解决了工业用电和居民用电错峰的问题,保障了居民用电以及全市的电力供应。本市大工业和商业客户峰谷电量的比重占全部执行峰谷电价的电量87%左右,对大工业和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商业户执行尖峰电价,基本上控制了天津地区高峰负荷的增长,使夏季电力危机得到缓解。 (责任编辑:雨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