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彩壳公司”)与日方共同投资设立的石家庄宝石电气硝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硝子公司”),彩壳公司拥有其49%股权,日本电气硝子株式会社(以下简称“NEG 公司”)拥有其41%股权,双日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双日公司”)拥有其10%股权。
    NEG 公司和双日公司基于其生产经营及产品结构战略调整,决意退出CRT 生产领域,于2006 年3 月,提出将其所持有的硝子公司合计51%的股权进行转让。目前该部分股权已转让给石家庄市国资委下属的石家庄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该股权转让后,彩壳公司在硝子公司的49%股权不发生变化,对本公司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 年6 月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