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票简称:*ST棱光
    股票代码:600629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双新北路129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双新北路129号
    联系电话:028-81702797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六年 六 月二十九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至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除本受让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 指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44,000,000股(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29.07%)转让给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的行为;
    嘉信公司,本公司: 指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出让方,本持股变动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
    收购人、上海建材集团: 指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
    *ST棱光: 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为600629,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
    中国、国家: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企业名称: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双新北路129号
    法定代表人:张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营业执照号码:510100200472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民营企业)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品)、五金矿产、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等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经营期限:自1996年01月15日至不约定期限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蓉字510105201989935号
    地税蓉字51010520198993-5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新北路129号
    联系电话:028-81702797
    嘉信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嘉信公司是由张斌发起创建的民营企业。
    嘉信公司高管的基本资料: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身份证号码 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张斌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成都市 540102196009182017 无
文德芳 财务总监 中国 成都市 510103195102184582 无
伍渝泉 副总经理 中国 成都市 510102470617659 无
戢祖建 董事 中国 成都市 513023194807220019 无
张仁兰 董事 中国 成都市 51222219631010682 无
汪小明 监事 中国 成都市 512222197004040046 无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根据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与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协商,同意将嘉信公司持有的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转让给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股份转让的详细情况如下:
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原持股单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持股单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四川嘉信贸易责任有限公司 44,000,000 29.07 法人股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 44,000,000 29.07 法人股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 25,140,864 16.61 国家股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 25,140,864 16.61 国家股
    注: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沪国资委(1994)第3号《关于授权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国有资产的批复》,*ST棱光第二大股东实际为上海建材集团。
    第三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报告提交之日前六个月内,嘉信公司没有任何买卖*ST棱光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四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股权转让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斌
    签署日期:2006年 6 月 29 日
    收购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涉及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的披露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收购人: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德容
    签署日期:2006年 6 月 29 日
    第五节 备查文件
    5-1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5-2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3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签订的《社会法人股转让合同》;
    5-4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前六个月内买卖*ST棱光(600629)的自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