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一、改革方案的要点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采用送股方式,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获得2.0股的比例执行对价安排,共计10,125,000股。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改革方案追加对价安排
本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三、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均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远大集团特别承诺: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上市交易出售。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蔬菜加工厂特别承诺: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8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上市交易出售。在前项承诺期满后,蔬菜加工厂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如意集团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四、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20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6年7月31日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7月27日-2006年7月31日,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7月27日9:00-2006年7月31日15:00。
五、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2006年7月3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7月13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7月12日之前(含该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7月12日之前(含该日)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延期或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