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6年第三次会议于2006年6月20日发出会议通知,2006年6月30日在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到董事5名,董事王璞出差在外,授权董事郭金鹏代行表决权,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闫万鹏先生主持。
    一、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长闫万鹏先生因工作需要,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报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改选公司董事长的议案,以全票通过推选蔡志端先生为公司新一任董事长。
    二、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张浩云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董事长闫万鹏先生已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董事会全票审议通过增补张浩云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六月三十日
    附:蔡志端先生个人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1962 年5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3 年8 月起,先后在郑州锅炉厂、省计经委投资处工作;1989 年2 月参加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的筹建工作;1992 年1 月起调入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工作,先后任原材料部职员、主任助理、项目开发部主任、资产管理四部主任;2005 年12 月起任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总经济师。
    (二)与公司的控股股东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浩云先生个人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196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年7月起在新乡水泥厂工作,历任技术科科长、副厂长、厂长兼党委书记。2002年9月至2004年8月任河南省新乡平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4年8月至2006年4月任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新乡水泥厂党委书记。2006年4月至今任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资产管理四部主任。
    (二)与公司的控股股东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