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30日上午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龙华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持有公司股份391,5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5%。
    会议审议事项及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05年度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赞成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2、2005年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3、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5年实现净利润145,820,256.9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加上200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303,760,557.12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428,113,386.03元。
    本年度拟以2005年末总股数6亿股为基数,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2元(含税),预计支付红利12000万元,报告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赞成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4、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5、200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6、200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7、关于出售金码大厦商业物业的议案。
    赞成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刘龙华为公司董事。
    赞成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2)选举徐贱云为公司董事。
    赞成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3)选举林庆乐为公司董事。
    赞成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4)选举陈代华为公司董事。
    赞成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5)选举王汉军为公司董事。
    赞成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6)选举李文为公司董事。
    赞成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7)选举梁伟明为公司董事。
    赞成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8)选举柴强为公司董事。
    赞成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9)选举徐经长为公司董事。
    赞成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10)选举陈行为公司董事。
    赞成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11)选举李明为公司董事。
    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未获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认为,由于李明所任职公司(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事与我公司同类业务,李明不适宜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说明了这一情况,因此公司股东表决时投了弃权票。
    9、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杨守江为公司监事。
    赞成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2)选举汤舒畅为公司监事。
    赞成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3)选举秘勇为公司监事。
    赞成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10、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赞成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11、关于全面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1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13、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14、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15、关于发行企业债券的议案。
    赞成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16、关于选举胡俞越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赞成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金杜律师事务所樊林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另外,公司2006年6月14日召开职工大会选举产生两名职工监事,选举职工监事具体情况见公司于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发布的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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