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2005 年12 月31 日发布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AECOM Technology Corporation于2006 年6月30日签署了《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意向书》,拟定AECOM Technology Corporation将通过由本公司向其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方式对本公司进行战略投资(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AECOM Technology Corporation将持有本公司65680971股的股份,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0%。
    本次非公开发行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核准后方可生效。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董事会决议请见同日刊登的2006-011公告。其它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任何信息,均以公司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股东和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AECOM Technology Corporation
    2、注册地:555 South Flower Street Suite 3700 Los Angeles,Calfornia
    3、净资产:4.435亿美元(截至2005年9月30日)
    4、投资人注册登记证书的编号:C1297033
    5、基本情况:AECOM Technology Corporation是一家设计、咨询跨国集团公司,在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有遍布世界的市场网络,拥有1.9万名员工。在2004年美国《工程新闻记录》排名中,列设计类第一、综合类(含施工)第四。
    6、国内业务情况:AECOM Technology Corporation在中国大陆已先后参与了上海崇明隧道、深圳地铁一号支线、苏通大桥和上海CSCEC塔等大型项目的设计和咨询。
    二、有关《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意向书》(简称“意向书”)主要内容
    1、当事人:本公司与AECOM Technology Corporation。
    2、发行方式:本公司向AECOM Technology Corporation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后,AECOM Technology Corporation将持有公司65680971股人民币普通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0%。
    3、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根据以下原则确定: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90%。
    4、持股期限:AECOM Technology Corporation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的本公司股份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之日起3 年内不进行转让。
    5、意向书签订时间:2006 年6月30日。
    6、生效条件:意向书自AECOM Technology Corporation及本公司的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