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4日召开四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6月26日公告以来,公司董事会协助非流通
股股东通过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非流通股股东对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原方案中对价安排现修改为:公司以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流通股股
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份,转增比例为每10股转增
股本3.85455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4股对价。
    二、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增加如下承诺事项:
    1、增加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补充承诺:重啤集团持
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
让;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十二个月内,如重啤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
出售现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出售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30元/股。
    2、增加公司第二大股东苏纽亚太有限公司声明和承诺。
    3、增加公司第三大股东合川市银源商贸有限公司补充承诺:银源商贸持有
的非流通股股份按国家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规定,在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自十二个月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上市交易或
者转让的股份数额不超过银源商贸所持股份的百分之五十;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银源商贸不再受任何限售条件;银源商贸将委托公司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按上述承诺的限售条件对银
源商贸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进行锁定。
    三、就表示反对或者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处理办
法也作了相应的修改。
    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需获得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批
准。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7月6日复牌。投资者请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2006年7月
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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