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一部分,公司已于2006年6月30日为A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向该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实施了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1515股。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转增获得的股份共计6,356.28万股全部转送给A股流通股股东作为对价,A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7878股,加上A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的1.1515股,A股流通股股东实际每10股共获得3.9393股。综合对价相当于每10股送2.5股。
    ●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7 日
    ●A股复牌日及转增、转送股份上市日:2006年7月11日,该日锦州港流通A股(600190 )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
    ●自2006年7月11日起,公司A股股票简称由"锦州港"变更为"G锦州港",股票代码"600190 "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6月19日召开的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6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司相关公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以公司总股本94,650万股为基数,以截止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1515股。非流通股股东将获得的转增股份6,356.28万股,作为对价全部转送给A股流通股股东。A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7878股,加上A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的1.1515股,A股流通股股东实际每10股共获得3.9393股。综合对价相当于每10股送2.5股。
    2、方案实施的内容
    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重要条件,公司已于2006年6月30日按照每10股转增1.151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转增获得的股份共计6,356.28万股全部转送给A股流通股股东作为对价,A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7878股,加上A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的1.1515股,A股流通股股东实际每10股共获得3.9393股。综合对价相当于每10股送2.5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执行对价安排后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比例 非流通股东转送股份数 持股数 占比例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6,387,247 27.13 29,572,247 256,815,000 24.33
锦州港务局 167,272,500 15.85 17,272,500 150,000,000 14.21
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公司 93,087,146 8.28 9,612,146 83,475,000 7.91
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5,163,575 4.28 4,663,575 40,500,000 3.84
中国石油锦西炼化总厂 16,727,250 1.58 1,727,250 15,000,000 1.42
辽宁省建设投资公司 5,051,630 0.48 521,630 4,530,000 0.43
锦州碧海石油化工公司 1,873,452 0.17 193,452 1,680,000 0.16
合计 615,562,800 58.32 63,562,800 552,000,000 52.30
    注:执行对价安排前持股数,是2006年6月30日公司实施每10股转增1.1515股后非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数。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7日
    2、复牌日和转增、转送股份上市日:2006年7月11日。根据有关规定,该日锦州港流通A股(600190 )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7月11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锦州港"变更为"G锦州港",股票代码"600190 "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截至2006年7月7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流通股股东。
    2、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用于支付对价的股票,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按照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A股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A股流通股股东的帐户。每位A股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票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完成余股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1、发起人国家股 167,272,500 -167,272,500 0
2、国有法人股 93,087,146 -93,087,146 0
3、境内法人股 355,203,154 -355,203,154 0
非流通股合计 615,562,800 -615,562,80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国家持有股份 150,000,000 150,000,000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83,475,000 83,475,0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18,525,000 318,525,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552,000,000 552,0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A股 254,254,200 63,562,800 317,817,000
B股 185,672,475 185,672,475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439,926,675 63,562,800 503,489,475
股份总额 1,055,489,475 1,055,489,475
    注:变动前股份数是公司于2006年6月30日实施了每10股转增1.1515股后的股份数。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可流通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2,774,474 5 G+12个月 在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除非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在4.87元/股之上,方可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52,774,474 5 G+24个月
151,266,052 14.33 G+36个月
2 锦州港务局 52,774,474 5 G+12个月
52,774,474 5 G+24个月
44,451,052 4.21 G+36个月
3 中国石油锦州石油化工公司 52,774,474 5 G+12个月
30,700,526 2.91 G+24个月
4 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0,500,000 3.84 G+12个月 无
5 中国石油锦西炼油化工总厂 15,000,000 1.42 G+12个月
6 辽宁省建设投资公司 4,530,000 0.43 G+12个月
7 锦州碧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680,000 0.16 G+12个月
    注:
    1、G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2、全体非流通股东承诺: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前项规定期满后,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同时,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增加如下承诺:
    在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除非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不计公司A股全天停牌交易日)收盘价在4.87元/股(为公司刊登股改说明书日前60个交易日收盘均价的120%,以后遇除权、除息时作相应调整)之上方可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八、其他事项
    1、财务指标变化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按总股本1,055,489,475股摊薄计算,公司2005年度每股收益为0.128元。
    2、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416-3586234
    传 真:0416-3582431
    电子信箱:JZCJHGA@MAIL.JZPTT.LN.CN
    公司网站:HTTP://WWW.JINZHOPORT.COM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1段1号
    邮政编码:121007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
    2、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 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