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证监公司字[2004]6 号)的精神、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做好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转让公司非转让股份登记业务的通知》(中证协发[2004]387 号)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非转让股份登记业务指引〉的通知》(中国结算深业字[2004]69 号)的规定,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份简称:石化A3、石化B3,代码:400032、420032)非转让股份须办理重新开设股份转让账户和股份登记托管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重新开户和股份托管手续的对象
    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托管的持有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的股东。
    二、开户和股份登记托管的服务时间
    1、办理时间为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本次确认登记期限为:自2006 年7 月10 日起一年内。如有变更,另行公告。
    三、办理股份帐户开户地点及需提交的材料
    任何一家主办券商的营业网点均可开立股份转让帐户。开立帐户需提交以下材料:
    1、境内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境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内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境外机构: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其他具同等法律效力的并能证明该机构设立的有效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董事会、董事、主要股东或有权人士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开设股份转让帐户费用:境内个人每户30 元人民币,境内机构每户100 元人民币;境外个人每户4 美元,境外机构每户15 美元。
    四、办理股份登记托管手续的地点及需提交的材料
    非流通股股东办理股份登记托管手续的地点仅限于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营业部。办理股份登记托管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 自然人投资者
    1、《非转让股份重新登记及托管申请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开具的非转让股份股权证明;
    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4、深圳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5、股份转让账户卡及复印件;
    6、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机构投资者
    1、《非转让股份重新登记及托管申请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开具的非转让股份股权证明;
    3、国家股、国有法人股或外资法人股须提供主管机关的批文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8、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9、深圳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10、股份转让账户卡及复印件。
    办理股权确认费用:个人每户10 元人民币,机构每户30 元人民币。
    五、其他事项
    1、重新开户与股份登记托管的股东身份,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单为准,原则上不办理股东名称的变更或过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非转让股份指定托管在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席位(720300)。
    3、尚未领取股权证明的股东,应持有效证件先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或其在各地的代办点开具股权证明,再到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营业部办理重新开户和股份托管手续。
    4、遗失、毁损股权证明、证券帐户卡的股东,应持有效证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补证手续。
    5、股东在办理重新开户和股份登记托管时,如有疑问,可向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 石化 0755-33364390
    国信证券8008108868 25822666(深圳地区)
    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六年七月七日
    非转让股份重新登记及托管申请表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股 份 名 称
    名 称
    证件号码
    现持有人
    股份账户号
    姓 名
    代办人或
    机构经办人
    身份证号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 编
    需办理过户的投资者,填写下列栏目
    名 称
    证件号码
    原持有人
    经 办 人
    郑重声明
    本人已了解《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及相关公告的所有内容,并保证上述所填内容真实有效。
    申请人或代办人签名:
    日 期:
    股份默认托管在720300 席位。
    经办: 复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