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文件批准,
山东鲁北企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以6.14元每股的价格,定向回购山东鲁北
企业集团总公司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28313393股,并将该等股份注销。 上述
定向回购事宜已经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定向回购实施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从379300000元减少至350986607元。
现根据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凡公司之债权人均可于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2006年7月8日)起向公司申报
债权,并可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承诺:在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2006年7月8日)起45日内,若债权人因本
次定向回购减少注册资本事宜要求偿还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公司将及时予以清
偿或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正本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
照正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正本及复印件。债
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正本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正本及复印件
。
    以邮件申报的,请向以下地址寄送债权文件及凭证:
    山东省无棣县埕口镇东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51909,田玉
新收,请于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以传真申报的,请将债权文件传真至0543-6451265,请在首页上注明“债
权申报”字样。
    联系人:田玉新
    联系电话:0543-645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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