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十六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对《关于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
置改革的议案》进行调整的议案。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7月7日刊登公告以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
通过多种形式与公司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和交流。根据沟通结果,对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进行了如下调整:
    原方案中的对价安排现调整为:拟以公司现有流通股股本134299391股为基
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
80579635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6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
股股东每10股获得2.624股的对价。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06年7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
.sse.com.cn)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相关附件。调整后
的《公司关于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尚须提交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7月17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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