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600795)公布股改说明书,公司股改对价安排为10送2.5股加1份认购权证,总对价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得2.7股。
根据股改说明书,国电电力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5股国电电力股票,作为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安排。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无偿发行1份存续期为12个月的认购权证。以国电电力股票理论价值5.33元/股进行计算,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得0.2股。
根据国电电力目前A股流通股本的规模估算,预计发行的认购权证数量超过5000万份。认购权证的初始行权价格为4.80元,初始行权比例为1:1(即一份认购权证代表1股国电电力股票的买入权利),行权期间为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认购责任将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和龙源电力集团公司3家非流通股股东按比例承担。
公告称,截至2006年7月14日,公司尚有1,655,229,000元国电转债在市场上流通。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可转债持有人可以继续转股,在此期间内转股而持有的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当未转换的国电转债数量少于3000万元时,上交所立即公告并在公告后3个交易日后停止国电转债的交易。
非流通股股东送出的股份和认购权证的总量将视可转债在本次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前的转股数量而定,但是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每股股份在不同的可转债转股情况下所获得的对价水平不变。(
(责任编辑:陈晓芬) |